2020年1月周某在商场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4 000元,周某领奖时支付交通费30元、餐费70元。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周某中奖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4 000-30-70)×20%=780(元)
(4 000-30)×20%=794(元)
(4 000-70)×20%=786(元)
4 000×20%=800(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周某支付的交通费餐费均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