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3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
2020年3月5日
2020年3月9日
2020年3月20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020年3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即为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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