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电冰箱收入8000万元;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500万元。
(3)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万元。
(4)全年利润总额90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下列小题。
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是( )。
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销售电冰箱收入8 000万元
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A选项属于租金收入,C选项属于销售货物收入,B、D选项属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B选项也属于免税收入】。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是( )。
1 275万元
1 500万元
1 287万元
1 200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8 000+500=8 500(万元)。广告费的扣除限额=8 500万元×15%=1 275(万元)<实际发生额1 500万元,两者取较小者,按照扣除限额1 275万元扣除。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能扣除的是( )。
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
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8万元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
“银行罚息”、“违约金”、诉讼费可以扣除(注意这里的扣除指的是会计上已经扣除,税法上也认同,所以纳税调整时不再调整)。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等式中,正确的是( )。
900+(1 500-1 275)+80+3+8=1 216(万元)
900-50+(1 500-1 275)+80+8=1 163(万元)
900-500+55+8=463(万元)
900-30+(1 500-1 200)=1 170(万元)
利润总额900万,需要纳税调整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900【利润总额】-50【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1 500-1 275)【广告费纳税调增】+80【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计提坏账准备纳税调增】=1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