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6360万元,支付存款利息2862万元,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272万元。
(2)发生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金融商品卖出价2289.6万元,相关金融商品买入价2120万元。第一季度金融商品转让出现负差58.3万元。
(3)购进各分支经营用设备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0万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购进办公用小汽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52万元,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2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批办公设备,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5.06万元,该批办公设备2013年购入,按固定资产核算。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商业银行第二季度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6360-2862)÷(1+6%)×6%+1272×6%=27432万元
(6360-2862+1272)÷(1+6%) ×6%=270万元
(6360+1272) ×6%=457.92万元
(6360+1272)÷(1+6%)×6%=432万元
甲商业银行第二季度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360+1272)÷(1+6%) ×6%=432万元
计算甲商业银行第二季度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289.6÷(1+6%)×6%=1296万元
(2289.6-2120-58.3)÷(1+6%)×6%=6.3万元
(2289.6-58.3)÷(1+6%)×6%=126.3万元
(2289.6-2120)×6%=10.176万元
甲商业银行第二季度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2289.6-2120-58.3)÷(1+6%)×6%=6.3万元。
甲商业银行的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是( )。
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16万元
购进各分支经营用设备的进项税额80万元
购进办公用小汽车的进项税额3.52万元
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进项税额0.32万元
外购用于“内用”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