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会-经济法-仿真机考1-第29题-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付款人与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行为中属于该情况的有
伪造、变造票据
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
本票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故意使用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
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本票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故意使用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均属于付款人与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