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7年部分财务数据如下:
(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6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万元;
(2)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2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
(3)营业外支出85万元,其中包括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0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190万元,其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为25万元;
(5)企业当年购置用于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80万元。
已知: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为()
该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该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该企业取得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该企业取得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征税的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列关于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业务招待费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5万元
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6万元
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4万元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该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10×60%=6(万元),1000×5‰=5(万元)。所以税前扣除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
下列关于该企业营业外支出项目在所得税中的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为()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在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公益性捐赠,可以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赞助支出,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该企业2017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万元。
52.25
60.25
60.75
62.25
应纳税所得额=200-4+(10-5)+60+5-25(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4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41×25%-80×10%=52.25(万元)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