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习题-初级会计-经济法-票据权利与责任-下列对于票据权利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0天
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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