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习题-初级会计-经济法-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应该是: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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