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会-经济法-习题-土地增值税-某市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8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200+8+150)×8%=108.64(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1+7%+3%)=118.8(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1+7%+3%)+1200×0.5‰=124.8(万元)
选项AB: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所以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
选项CD: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但是不含增值税,所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7%+3%)+1200×0.5‰=1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