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真题-初级会计-经济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甲公司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00+38)×25%-60=24.5万元
300×25%-60=15万元
(300+300×12%)×25%-60=24万元
[300+(38-300×12%)]×25%-60=15.5万元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故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扣除36万元,需要纳税调增2万元;(2)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38-300×12%)]×25%-60=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