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类白酒,2014年3月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包装物押金6万元;
(2)向当地白酒节捐赠特制粮食白酒500斤;特制粮食白酒最高售价25元/斤,平均售价22元/斤(售价为不含增值税售价)。已知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
(3)将试制的新型号干红酒10000斤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价1.4万元,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红酒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
(4)受托为甲企业加工鸡尾酒4吨,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9万元,酒厂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加工费0.5万元、增值税0.065万元。
粮食白酒的比例消费税率为20%,其他酒类产品的消费税率为10%,其他酒类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设备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54—57小题。
关于包装物押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对逾期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都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对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当期销售额征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人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对于业务(2),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是( )元。
0
2 200
2 500
2 450
捐赠粮食白酒应纳的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额:500×22×20% =2 200(元);捐赠粮食白酒应纳的从量征收的消费税额= 500×0.5=250(元);应纳消费税额=2 200 +250 =2 450(元)。
该酒厂将试制的新型号干红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元。
0
1 400
1 633
1 800
应纳消费税额=1.4×(1 +5%)÷(1-10%) ×10% =1633(元)。
该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为( )元。
5 044.74
10556
4 750
4 792.50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9 +0.5)÷(1-10%) ×10% =1.05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