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习题-初级会计-经济法-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警告
罚款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包括: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2)罚款。在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