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会-经济法-真题-劳动合同的订立-周某于2018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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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1*2000=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