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真题-初级会计-经济法-房产税税收优惠-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
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公园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国家机关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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