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居民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货物收入9 00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700万元、出租设备收入60万元、出售房产收入4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2)缴纳增值税9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万元、房产税25万元。
(3)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 50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和费用4 1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出租设备收入6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技术服务收入700万元
出售房产收入400万元
选项B,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甲企业下列税费中,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增值税
房产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选项A,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
甲企业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万元。
1356
1530
1500
1464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9 000+700+60)×15%=1 464(万元)<1 500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 464万元。
化妆品制作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甲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9000+400+60-25-4 100-1 530=3 805(万元)
9000+400+40-900-92-25-4 100-1 356=2 967(万元)
9000+700+400+60-92-25-4 100-1 464=4 479(万元)
9000+700+40-900-20-92-4 100-1 500=3 128(万元)
甲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9 000(销售货物收入)+700(技术服务收入)+60(出租设备收入)+400(出售房产收入)-9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5(房产税)-4 100(其他成本和费用)-1 464(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 4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