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习题-初级会计-经济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10年1月1
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
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向张某支付了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未向张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