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其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甲公司
乙公司
P银行
Q银行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背书行为的是()。
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
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
丙公司持汇票向Q银行办理贴现
汇票到期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通过贴现,贴现银行获得票据的所有权;贴现过程中,贴现申请人应当在票据背面作成转让背书;选项A为出票行为,选项B为转让背书。
下列当事人中,属于该汇票债务人的是()。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P银行
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该汇票贴现时,计算贴现利息的贴现天数是()。
28天
29天
30天
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