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习题-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某白酒厂2013年春节前,将新研制的粮食白酒1吨作为
5250
6250
5500
6500
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没有销售额,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因此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计算过程】
该批粮食白酒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0000+20000×5%+1×2000×0.5)÷(1-20%)
=275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27500×20%+1×2000×0.5
=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