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自建仓库一幢,购入工程物资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已全部用于建造仓库;耗用库存材料5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6万元。该仓库建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价值为( )万元。
250
292.5
286
318.5
该仓库的入账价值=200+50+36=286(万元)。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贷:银行存款 226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200
贷:工程物资 200
耗用库存材料:
借:在建工程 50
贷:原材料 50
支付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36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
自建库房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200+50+36) 286
贷:在建工程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