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以银行存款为购买方代垫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0.18万元。上述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60
62
67.8
69.98
应确认的应收账款=60+7.8+2+0.18=69.98(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67.8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
借:应收账款 2.18
贷:银行存款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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