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购入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10 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0%。该企业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为( )元。
0
1 000
1 300
9 000
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金额=10 000×10%=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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