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度该企业实现营业利润3 000万元,营业外收入50万元,营业外支出40万元,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2021年12月31日, 该企业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全年累计余额为( )万元。
3 000
3 010
2 250
2 257.5
本年利润总额=3000+50-40=3010(万元),净利润=3010 -3010×25%=2257.5(万元), 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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