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8年11月1日,该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同时,销售方代垫运费5 000元,增值税税额450元,已收到销售方转来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原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尚未支付。下列各项中,该公司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
借:在途物资 10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450
贷:应付账款 118 450
借:在途物资 10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应付账款 118 000
借:材料采购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应付账款 113 000
借:材料采购 105 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3 000
贷:应付账款 118 450
借记在途物资,金额不得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