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31日,企业购入一幢办公楼于当月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增加45万元
“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增加545万元
“银行存款 ”科目借方增加5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方增加4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
贷:银行存款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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