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盘盈或盘亏的财产物资,需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处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
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处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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