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具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7100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39900元。若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请问甲餐具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是( )。
(39900+17100)÷(1-5%)×5%=3000元
17100÷(1-5%)×5%=900元
(39900+17100)×5%=2850元
17100×5%=855元
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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