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会-经济法-月考测评2-第5题-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甲餐具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7100元
(39900+17100)÷(1-5%)×5%=3000元
17100÷(1-5%)×5%=900元
(39900+17100)×5%=2850元
17100×5%=855元
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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