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7年1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支付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修理费3万元;代垫销售商品运杂费2万元;支付受托方代销商品手续费10万元;结转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成本5万元;预计本月已销商品质量保证损失1万元;支付诉讼费0.8万元。该企业11月份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16
16.8
14
14.8
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3+10+1=14(万元)
代垫销售商品运杂费2万元“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结转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成本5万元“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周转材料”;支付诉讼费0.8万元“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上述均不通过“销售费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