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商品标价100万元(不含税),最后以给予购买方10%的商业折扣成交,企业按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为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92
113
115
103.7
应收账款的入账=100×(1-10%)×(1+13%)+2=10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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