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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费、教材费发票领取2月2日-3月5日

|0·2015-01-29 09:28:05浏览0 收藏0
摘要 沈阳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费、教材费发票领取2月2日-3月5日,凭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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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考区)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试费、教材费发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1月31日23时59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缴费截止。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领取时间

  2月2日至3月5日(工作日时间)。

  二、发票领取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面)。

  三、发票领取方式

  请需要考试费、教材费发票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特别提示: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为考生提供发票。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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