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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月20日-27日

|0·2015-01-13 08:53:26浏览0 收藏0
摘要 河北张家口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月20日-27日,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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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公告通知,现将2015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2015年全省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1月27日。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凡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2015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4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通过2014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中直驻冀单位及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缴费。

  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信息表到调入地所属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

  中直驻冀单位报考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所属财政局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请于2015年4月中旬查看“河北会计信息网”公告。

  考试成绩于2015年6月中旬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交费。请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教材会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免费给各位考生邮寄,如地址不详、联系方式不正确,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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