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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建造固定资产

|0·2014-12-16 09:19:1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建造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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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

  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出包工程

  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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