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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消费税

|0·2014-12-02 09:05:4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消费税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①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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