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承兑

|0·2014-06-13 08:56:13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承兑
  热点专题: 教材领取

   套餐推荐:直播保过班热招中|初级会计老师团 通关不难 招生计划

  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提高学习效率。环球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知识点,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承兑

  概念: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1.提示承兑期限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3.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001年-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