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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2)

|0·2014-04-16 13:41:30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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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2014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2)(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工资、薪金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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