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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4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增值税(2)

|0·2014-04-15 10:13:4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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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2014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增值税(2)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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