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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资源税征税范围

|0·2014-02-18 09:01:25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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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资源税征税范围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1.原油。指天然原油,人造原油不征。(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的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3.煤炭。指原煤;洗煤、选煤和其它煤炭制品不征税。

  4.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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