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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办事大厅(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联系电话:8867601;8867646 三、资格审查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五、其它事项 (一)滚动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当年年底(需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衡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zjjcz.gov.cn/)的公告通知。 附件: 2、2013年初中级考试登记表填写样表及资格审查常见问题解答.doc.doc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