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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

|0·2014-01-09 09:11:1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相信2014级考生已投入到预习状态中!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您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随时与老师、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下面是《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以便更好的提高效率,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一、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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