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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0·2014-01-09 09:10:3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相信2014级考生已投入到预习状态中!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您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随时与老师、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下面是《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以便更好的提高效率,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注意:

  1.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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