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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0·2014-01-09 09:03:1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相信2014级考生已投入到预习状态中!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您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随时与老师、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下面是《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以便更好的提高效率,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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