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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合同变更

|0·2014-01-03 09:20:2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合同变更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相信2014级考生已投入到预习状态中!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您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随时与老师、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下面是《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以便更好的提高效率,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劳动合同变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的区别: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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