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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印花税税收优惠

|0·2013-11-28 09:34:01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印花税税收优惠

 【点击进入>>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专题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结束,环球网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前,可以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还有更多试题及技巧敬请期待!

  印花税税收优惠

  1.法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其他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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