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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责任

|0·2013-11-05 08:59:0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责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结束,环球网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前,可以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

  法律责任

  一、概念

  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即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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