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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重要通知及特别提醒

|0·2013-10-25 10:58:58浏览0 收藏0
摘要 河北邢台市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重要通知及特别提醒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重要通知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生须知”,并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的考生,凭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所在户籍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2013年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两科共用一个试题本、一张答题卡。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周六)上午9:00―12:30(210分钟)一次完成,请考生按要求答题。

  3、考生在填写非答题部分的姓名、座次号时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工整书写;准考生号必须先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准考证号码栏目中书写阿拉伯数字,然后再用2B铅笔填涂数字下方的对应数码信息点;考生务必将本人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

  4、考生在主观题答题时必须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纸相应位置填写答案。由于实行网上阅卷,考生答题时务必找准答案填写位置,答案填写不要越界。

  5、因邢台市区部分道路改造,路途较远或行动不便的考生,要注意妥善安排行程,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6、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邢台市会计考办

  2013年10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特别提醒

  各位考生:

  你们好!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进行,届时我市将有近5300名考生参加考试。希望各位考生沉着应试,考出水平,实现自己美好的夙愿。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国家级考试,是各位考生展示学习成果的机会,是国家选拔会计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会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唯一途径。近年来,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考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不和谐的音符,突出表现在个别会计人员弄虚作假,雇佣他人代替考试,此现象已引起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为考生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考试环境,在此声明、倡议如下:

  一、弄虚作假,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2章第7条、第8条、第10条规定: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今年,我们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特别是严肃查处替考行为,决不姑息手软。

  三、请各位考生端正考试态度,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并坚决抵制替考行为,如发现替考现象可及时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实后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0319-2222058。

  四、特别提醒考生: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生须知”,并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的考生,凭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带相片)进入考场。2、今年初级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科共用一个试题本、一张答题卡。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 9:00―12:30(210分钟)一次完成,请考生按要求答题。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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