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法律责任

|0·2013-08-29 09:27:55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法律责任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初级摸底测评及直播时间

  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009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单选题】甲公司2012年5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但一直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仍未改正。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2012年)

  A.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B.没收经营所得

  C.提请司法机关查封财产

  D.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汇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省份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操作指南详解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