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解析:补偿金和赔偿金

|0·2013-08-23 09:31:50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解析:补偿金和赔偿金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补偿金和赔偿金

  1.性质不同。

  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而违约金和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2.支付主体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3.适用条件不同。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上补偿:

  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至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是只对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这两个事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劳动者违反其他事项有关规定的,需承担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汇总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汇总 

  会计硕士课程上线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