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房产税的纳税人

|0·2013-08-23 09:07:5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房产税的纳税人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概念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汇总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汇总 

  会计硕士课程上线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