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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基本存款账户

|0·2013-08-13 08:41:5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内容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异地常设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2)企业法人的开户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②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相关链接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相关链接2】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相关链接3】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

  ①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2006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

  ②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③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2012年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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