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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