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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办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13]20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合格考生按照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归口管理的原则到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进行证书资料的申报工作。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
二、申办证书所需报送资料
(一)初级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2、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3、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原件。
(二)中级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2、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3、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办理地址
2013年7月22日